誰可登記成為選民?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就可以登記投票:

  • 美國公民
  • 加州居民
  • 在下一次選舉或之前年滿18歲
  • 沒有因為嚴重罪行定罪而在州立或聯邦監獄服刑
  • 沒有被法庭裁定為精神不健全

我如何登記投票?

所有郵局,市政廳,大部份公立圖書館,車輛管理局(DMV)辦事處及大部份政府部門皆備有選民登記表格供您索取。將表格填妥並簽名後,投入郵箱寄回即可。郵寄表格的郵資已付。

州務卿網站亦備有網上登記表格供您填寫。網上登記表格使用您在DMV檔案上駕駛執照或州身分證的簽名。如果您在DMV沒有簽名,您可以把表格印出、在表格上簽名,然後把表格寄回。

我何時需要重新登記投票?

當您搬遷,更改姓名或希望更改政黨歸屬時,您必須重新登記投票。

任何選舉登記為選民的限期是選舉日前15天。在限期過後您仍可以到聖馬刁縣任何一個投票中心有條件登記為選民並投票。在您的選民資格獲得確認後,您的一票將會被計算。

我剛搬到加州,何時可登記投票?

您可以随時登記(或重新登記)成為選民。不過您要在選舉日前15天登記,才有資格在該選舉中投票。在限期過後您仍可以到聖馬刁縣任何一個投票中心有條件登記為選民並投票。在您的選民資格獲得確認後,您的一票將會被計算。

在總統選舉中,有適用於新居民的特別規定。

我可否用商業地址或郵政信箱號碼登記投票?

不能。您只能用住宅地址登記投票。您也只能對您居住的選區的選舉項目投票(比如:國會議員、加州參眾議員、市政、司法,縣政府,學區和/或特別選區職務)。然而,Safe at Home(安全居家)參與者可以用免費郵政信箱來取代住宅地址。

您或可用商業地址或郵政信箱作為通信地址來收取選舉材料及選票。

我是否必須登記為某一政黨的成員?

不必。加州法例指出,選民在登記選民時可選擇「無政黨傾向」。

哪些是合資格政黨?

加州符合資格的政黨包括:美國獨立黨、民主黨、綠黨、自由黨、和平與自由黨及共和黨。加州法例容許您在登記選民時選擇「無政黨傾向」來示意您不屬於任何政黨。這與無黨派選民、獨立選民或「不願表明政黨」選民是同樣的意思。

我可否更改政黨歸屬?

可以。如您希望更改您的政黨歸屬,必須在選舉日前至少15天前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在限期過後您仍可以到聖馬刁縣任何一個投票中心有條件登記為選民並投票。在您的選民資格獲得確認後,您的一票將會被計算。

我在上次選舉沒有投票,是否需要重新登記?

不需要。一般而言,如您一直是居住在同一地址,您的選民登記依然生效。

如何查看我是否已登記為選民?

登入「查看我的選民登記/我的選舉資料/查看我的選票樣本手冊」網頁。輸入您的門牌號碼,郵遞區號和出生日期,便可查看您的選民登記狀態和其他重要資訊。您也可致電650.312.5222聯絡聖馬刁縣登記註冊與選務處,要求職員查看您是否已登記。

我可否取得別人的登記資料?

可以。然而取用這類資料是有限制。加州選舉法對選民個人資料可作之用途有非常嚴格的指引。

我在選民登記限期過後才成為公民,我仍能夠登記及投票嗎?

能夠。任何人在選民登記限期過後成為公民的,只可以在選舉前7天內前到選務處投票。新公民必須出示入籍歸化證書並聲明為聖馬刁縣居民。

曾被判重罪的罪犯可否登記成為選民並具資格投票?

可以。只要現時並非因為嚴重罪行定罪而在監獄服刑,曾被判重罪的罪犯亦可以登記並具資格投票。

什麼是有條件選民登記?

包括選舉日在內的選舉前14天期間,任何人士也可以到所屬縣的選舉事務處或指定的附屬地點,有條件地登記投票並投下臨時選票。這程序被稱為「有條件選民登記」(CVR)。

要進行有條件登記,該人士必須先填寫一份登記宣誓書(亦即選民登記卡)。之後便可獲發一份CVR臨時選票來投票。

縣府選舉事務官員處理登記宣誓書、確認該人士的登記資格並核實個人資料後,這登記成為永久而那CVR臨時選票將會被計算。這程序在計票期之前或期間進行。